各相關學院:
根據有關文件通知精神,現將評選2011~2012學年大連海洋大學優秀班導師、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推薦大連市三好學生、大學生標兵、自立自強標兵、先進班集體、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優秀輔導員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內容和名額
1、大連海洋大學優秀班導師 全校評選43名
2、大連海洋大學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評選22名
3、大連市三好學生 全校推薦43名
4、大連市大學生標兵 全校推薦 1名
5、大連市自立自強標兵 全校推薦 1名
6、大連市先進班集體 全校推薦 15個
7、大連市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全校推薦 15名
8、大連市優秀輔導員 全校推薦 1名
二、評選范圍、條件和辦法
(一)大連海洋大學優秀班導師
1、評選范圍:本科2008、2009、2010、2011級班導師和專科2009、2010、2011級班導師中評選。
2、評選條件:
(1)積極加強班級學風建設,引導學生努力學習,所擔任導師的班級有良好的班風和學風。
(2)關心學生的成長、發展,能夠對大學生的學習、工作、身心健康等方面進行適時指導。
(3)關心學生的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積極做好后進學生的教育工作。
(4)能夠積極參與畢業生的就業指導、畢業教育等工作。
(5)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3、評選名額:
按各學院班級總數10%的比例評選,全校評選43名。具體分配名額見下表: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1 | 水產與生命學院 | 3 | 8 | 經濟管理學院 | 3 |
2 | 海洋科技與環境學院 | 3 | 9 | 理學院 | 2 |
3 |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1 | 10 | 外國語學院 | 3 |
4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3 | 11 | 文法學院 | 2 |
5 | 海洋與土木工程學院 | 5 | 12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1 |
6 | 航海與船舶工程學院 | 4 | 13 | 職業技術學院 | 9 |
7 | 信息工程學院 | 4 | 全校合計: | 43 |
4、評選辦法:
優秀班導師由本人申報,各學院評選后推薦,報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核,報主管校領導批準。
(二)大連海洋大學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評選范圍:黨政干部和共青團干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哲學社會科學教師,輔導員、班主任(導師);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兩年以上(含兩年)。
2、評選條件:
(1)認真學習和研究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較強的政治鑒別力。 (2)師德高尚,熱愛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和愛護學生,品行端正,為人師表,甘于奉獻。
(3)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文化素養,熟悉教育規律,在育人和維護學校穩定方面成績突出。
(4)能夠根據學校的統一部署創造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學風建設、校園文化建設等工作,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所在學員的學生工作成績突出。
(5)能夠不斷關注特困學生的成長,做好扶貧助學工作,對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重視,催繳學費、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和利息等工作措施有效,效果顯著。
(6)能夠不斷加強對畢業生的就業指導、畢業教育等工作,措施有效。
(7)本人負責的工作規范、有效,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辦的各項工作。
3、評選名額:全校評選22名。具體分配名額見下表: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1 | 水產與生命學院 | 1 | 11 | 文法學院 | 1 |
2 | 海洋科技與環境學院 | 1 | 12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1 |
3 |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1 | 13 | 職業技術學院 | 5 |
4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1 | 14 | 學生處 | 1 |
5 | 海洋與土木工程學院 | 1 | 15 | 團委 | 1 |
6 | 航海與船舶工程學院 | 1 | 16 | 公寓辦 | 1 |
7 | 信息工程學院 | 1 | 17 | 研究生學院 | 1 |
8 | 經濟管理學院 | 1 | 18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1 |
9 | 理學院 | 1 | |||
10 | 外國語學院 | 1 | 全校合計: | 22 |
4、評選辦法:
由本人申報,各學院、職能部門評選后,報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核,主管校領導批準。
(三)大連市三好學生
1、評選范圍:全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2、評選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有優良的道德品質、文明的行為舉止,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成績優異或在學術科研、學科競賽上表現突出。
(4)熱愛集體,關心他人,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并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
(6)曾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榮譽稱號。
3、評選名額:
在校學生總數的3‰比例,全校評選43名,具體名額分配見下表: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序號 | 單位 | 名額 |
1 | 水產與生命學院 | 3 | 9 | 理學院 | 1 |
2 | 海洋科技與環境學院 | 2 | 10 | 外國語學院 | 2 |
3 | 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 1 | 11 | 文法學院 | 1 |
4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3 | 12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1 |
5 | 海洋與土木工程學院 | 4 | 13 | 研究生部 | 2 |
6 | 航海與船舶工程學院 | 4 | 14 | 校學生會、校自律委 | 2 |
7 | 信息工程學院 | 3 | 15 | 職業技術學院 | 11 |
8 | 經濟管理學院 | 3 | 全校合計: | 43 |
4、評選辦法:
在校三好學生評選的基礎上,學生本人申報,各學院、職能部門評選后,按分配名額等額評選,報學生處審核,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上報市高校工委。
(四)大連市大學生標兵
1、評選范圍:全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2、評選條件: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中國共產黨,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是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2)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思想文化修養,模范遵守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基本規范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
(3)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關心集體,樂于奉獻,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在學生中威信高;
(4)學習成績優異,積極投身政治理論、專業理論學習和社會實踐,在社會實踐、志愿服務等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中表現突出;
(5)有健康的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
(6)曾獲得不少于兩次校級以上(含校級)的榮譽稱號;
(7)“大學生標兵”在“三好學生”基礎上推薦參評。
3、評選名額:全校推薦1名
4、評選辦法:
在大連市三好學生評選基礎上,學生本人申報,各相關學院推薦最多1名候選人,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閱參評材料,集中投票,根據得票數多少確定推薦名單。
(五)大連市自立自強標兵
1、評選范圍:全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2、評選條件:
(1)思想端正,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
(2)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勤工助學等活動,表現突出。
(3)雖為貧(特)困生,但自強不息、艱苦奮斗,勤奮好學、成績優異,學業成績排名于全年級所在專業前列。
(4)熱愛集體,關心他人,生活簡樸,樂觀向上,具有積極進取的精神狀態,受到師生好評。
(5)曾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榮譽稱號;
(6)“自立自強標兵”在“三好學生”基礎上推薦參評。。
3、評選名額:全校推薦1名。
4、評選辦法:
在大連市三好學生評選、推薦的基礎上,學生本人申報,各相關學院推薦最多1名候選人,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閱參評材料,集中投票,根據得票數確定推薦名單。
(六)大連市先進班集體
1、評選范圍:全校全日制在校學生班級
2、評選條件
(1)有積極進取、團結互助、遵紀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班級各項工作成績突出,在校內有一定的影響。
(2)有刻苦鉆研、崇尚科學、奮發向上、嚴謹求實的優良學風,學習風氣濃厚,全班平均成績達優良以上。
(3)班委會、團支部和黨小組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廣泛密切聯系同學,在同學中有較強的凝聚力。
(4)全班同學能夠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文明寢室比例較高,全學年無人違紀。
(5)全班同學能夠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各種文化活動,呈現出良好的整體素質,體育達標率較高。
(6)曾獲得校級以上(含校級)榮譽稱號;
3、評選名額
全校推薦15個。其中校本部10個,職業技術學院5個。
4、評選方法
校本部,在大連海洋大學優秀標兵班評選的基礎上,由班級申報,學院審核、推薦。評選與大連海洋大學優秀標兵班評選同時進行,結果按照大連海洋大學優秀標兵班測評得分結果,從高到低排序確定。職業技術學院,按照評選條件、名額和要求,單獨評選。評選結果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上報市高校工委。
(七)大連市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1、評選范圍、評選條件
同大連海洋大學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評選條件。
2、評選名額
全校推薦15名。其中校本部12名;職業技術學院3名。
3、評選方法
校本部在校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評選的基礎上,經本人申報,各學院、職能部門推薦,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閱參評材料,集中投票,根據得票數多少評選。職業技術學院按照評選條件、名額和要求,單獨評選。評選結果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上報市高校工委。
(八)大連市優秀輔導員
1、評選范圍:工作三年以上的在任專職輔導員(含三年)。
2、評選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和較強的政治鑒別力,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在日常工作中,積極開展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學生教育工作,指導學生全面成長,為學生發展導航。
(2)熱愛學生工作,有強烈的敬業和奉獻精神,善于結合學生和工作實際進行探索,關心和掌握學生的思想政治和學習生活狀況,工作扎實深入,針對性強。
(3)掌握為學生服務的本領,有較強的組織活動、調查研究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積極運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載體,形成了比較好的工作經驗。
(4)工作成績突出,近兩年內曾獲校級或校級以上個人先進稱號,所帶班級曾獲校級或校級以上榮譽稱號,輔導員工作得到學校、學院)和學生的普遍好評。
3、評選名額:全校推薦1名
4、評選方法
在大連市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評選的基礎上,由本人申報,各學院推薦最多1名候選人。校學生工作委員會審閱參評材料,集中投票,根據得票數多少確定推薦人員。
三、評選要求
1、各學院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評選,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提高評選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評選工作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學風、校風和優化育人環境結合起來。要通過評選活動,在學生中形成積極進取,爭做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良好氛圍。
2、評優工作要實行“三公開、一公示”的原則:一要公開評比條件;二要公開評選辦法和程序;三要公開上報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3、評優結果在校內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并將推薦參加大連市評優材料報送市高校工委。
4、對公示有異議的,按要求重新評選。
四、報送材料要求
1、《大連海洋大學2011~2012學年優秀班導師評選名單》、《大連海洋大學2011~2012學年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評選名單》報送電子文檔;《大連海洋大學2011—2012學年優秀班導師登記表》、《大連海洋大學2011—2012學年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登記表》報送書面文檔1份。
2、《大連市先進個人情況統計表》報送電子文檔;《2011~2012學年度大連市三好學生推薦表》、《2011~2012學年度大連市大學生標兵推薦表》、《2011~2012學年度大連市自立自強標兵推薦表》、《2011~2012學年度大連市優秀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推薦表》、《2011~2012學年度大連市高校優秀輔導員推薦表》等登記表格報送書面文檔3份。
3、推薦評選大連市大學生標兵、自立自強標兵、優秀輔導員的,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詳見附件中的《XXX事跡材料(樣本)》】,并報送電子文檔。
4、請各單位在2012年11月2日(周五)下班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到學生工作處教育與管理科(行政辦公樓107,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相關表格匯總.rar
大連海洋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