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秉承博學敦行、求是創新的育人理念,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敬業、專業、樂業、創業的復合性應用型高級人才。獎勵先進,樹立榜樣,充分發揮評優的激勵作用,現在學校范圍內開展2012-2013學年學生評優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名額
1. 2012~2013學年學生各項評優除特殊通知外,按照2012年9月起施行的《大連海洋大學學生評優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評優細則》)的規定執行。
2. 大連海洋大學獎學金評選具體名額、等級由各學院負責根據學校《2013年教育事業費預算》及《評優細則》規定確定。
3. 各學院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各專項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的評選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1《大連海洋大學2012~2013學年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各項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二、評選程序和辦法
1. 大連海洋大學獎學金、各專項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文體活動先進個人、優秀班級,由各學院負責評定,并向本學院學生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評選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優良學風寢室、優秀寢室長:渤海校區由各學院負責評定,并向本學院學生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評選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大學生公寓和校本部由各寢室申報,學院初審,分別報送公寓辦和后勤管理處審核,相關部門將評選結果在校內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后,加蓋部門印章,由各學院將評選材料報送學生工作處。
2. “十大優秀班級標兵班”在“優秀班級”的基礎上申報,各學院根據參評班級申請條件,提出初評意見,將申報材料報學生工作處審核。校學生工作委員會組織召開測評會議,投票評選出“十大優秀班級標兵班”。
三、評選要求
1. 各學院在各項獎學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定工作中,應始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把關,實事求是,嚴格按照學校《評優細則》和通知的規定執行。
2. 各學院相關材料報送時間:
3. 請各學院及時將各項評優結果的匯總名單和登記表格按要求格式及時上報各部門,所有匯總名單和登記表格用A4紙打印一式一份,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學院行政章;各類匯總表需另提供電子文檔一份。
附件:
1. 大連海洋大學2012~2013學年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各項獎學金名額分配表.xls
2. 大連海洋大學2012~2013學年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及各項獎學金評優相關表格匯總.zip
大連海洋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